仙境海岸 V美烟台——烟台旅拍四季手机摄影大赛(夏秋联合赛)征稿启示


一、 活动主题
仙境海岸 V美烟台
烟台旅拍四季手机摄影大赛(夏秋联合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烟台市摄影家协会、vivo烟台
承办单位: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蓬莱区、开发区、龙口市、莱阳市、莱州市、招远市、栖霞市、海阳市各摄影家协会

三、参赛对象
烟台全市市民、手机摄影爱好者,不限年龄、职业;烟台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均可参赛。

四、征稿主题
大赛分四季评选,第二季为夏秋季,主题:夏·海韵港城 秋·层染仙境
1. 夏·海韵港城
聚焦烟台夏日滨海风光、沙滩海浪、海岛晚霞、城市夜市、荷塘绿意、夏日烟火、海滨文旅、夏日节庆等,展现烟台清爽鲜活的夏日海岸风情。
2. 秋·层染仙境
捕捉烟台秋日山海红叶、果园丰收、海岸秋潮、古城古村、秋日云海、渔港秋景、田间硕果等,记录港城金秋斑斓秋色。
拍摄地点覆盖烟台全域,作品类型不限,纪实、风光、人文均可。

五、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须为手机原创拍摄,保留手机自带水印标识,全品牌手机均可参与,不限制vivo机型;严禁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仅允许微调亮度、对比度、饱和度,重度滤镜、合成、移景等过度后期修图作品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2. 作品须为2026年夏季原创拍摄,过往各级摄影赛事入展、获奖作品禁止投稿,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仅接收单幅作品,彩色、黑白不限;拍摄器材仅限手机,相机、平板、胶片作品不予收录;每人单季投稿不超过10幅,所有参赛作品务必留存手机原始拍摄原图数据备查。
3. 投稿作者为作品唯一著作权人,完整拥有作品版权;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拍摄有人物画面需提前取得出镜人授权,所有版权、法律纠纷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违规者主办方有权取消获奖资格、追回奖品证书并追究法律责任。
4. 本次大赛全程免费参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所有投稿电子文件不予退还;作品在传输、邮寄途中丢失、损坏、逾期未送达等风险,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5. 获奖作品由烟台市摄影家协会、vivo烟台联合对外公示;主办方永久拥有获奖作品公益展览、文旅宣传、线上线下展播使用权,作者永久保留作品署名权,不另付稿酬。

六、投稿方式
1. 图片规范:JPG格式,单张文件大小≥1MB,画面清晰、细节完整。
2. 文件命名规范:所属区县/地市+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拍摄手机型号
示例:牟平区+李四+《养马岛果冻海》+1358356XXXX+vivo X200
3. 打包投稿要求:同一作者全部作品放入单个文件夹,压缩打包发送;标注完整信息:姓名、手机号、通讯地址、电子邮箱、每幅作品拍摄地点与简短简介。
4. 两种投稿渠道
渠道一:邮箱直投 ytssyjxh@163.com
渠道二:线上参赛:扫描官方企业微信二维码添加好友,自动获取大赛细则与投稿邮箱。

5. 截稿时间:2026年11月10日24:00(以邮件系统接收时间为准,超时投稿无效)

七、征稿时间(按四季分季度评选)
夏秋季赛:2026年6月1日—2026年11月10日

八、奖项设置(每季度独立评奖,夏季赛同春季奖项标准,四季赛后统一评选年度大奖)
一等奖1名:vivo手机 1台
二等奖2名:vivo WATCH GT 各1块
三等奖3名:vivo TWS耳机 各1副
优秀奖20名:vivo定制礼盒 各1份
年度大奖:四季赛事全部结束后综合评选,奖品为vivo X系列旗舰手机1部
补充说明:
① 获奖作品可依据各级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规则,累积申请入会积分;
② 同一作者单季不可重复获得一、二、三等奖,多幅入围仅取最优作品授予等级奖项;
③ 组委会可根据投稿总量、作品整体质量适度调整奖项数量,调整方案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公示。

九、评选与公示
由烟台市摄影家协会专业摄影师、vivo影像顾问组成评审团,分初评、终评两轮评审;夏季赛截稿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获奖名单在烟台市摄影家协会公众号、vivo烟台官方平台同步公示,公示期5天。

十、配套活动
1. 夏季专属手机摄影公益公开课:线下免费授课,重点讲解海景光影、日落蓝调、海岛星空、滨海人像拍摄技巧,同步推荐烟台热门夏日拍摄点位(养马岛、长岛、第一海水浴场、渔人码头、黄金海岸等)。
2. 夏季优秀作品专题巡展:线下在核心商圈、vivo门店落地海滨主题摄影展,线上抖音、视频号、文旅平台同步展播优秀参赛作品。
3. 季度线下颁奖分享会:举办夏季赛颁奖仪式,获奖摄影师现场分享海边拍摄创作心得,开展线下手机实拍体验活动。

十一、温馨提示
1. 提交作品即代表投稿人完全认可本征稿启示全部条款,主办方对本次赛事拥有最终解释权;
2. 拍摄海边、礁石、海岛等场景请注意人身安全,汛期、大风、涨潮时段请勿靠近危险海岸;
3. 禁止拍摄、上传违背公序良俗、包含危险行为、破坏生态环境的画面,违规作品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组稿:烟台摄协秘书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