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烟台市“文艺精品工程”重点作品创作生产拟扶持及奖励项目公示
作者: 更新时间:2025-12-17 15:14
为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完善文艺精品扶持和激励政策,根据《烟台市“文艺精品工程”重点作品创作生产项目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烟宣发〔2023〕48号),经过专家组评选、市委宣传部审核,现将2024年度烟台市“文艺精品工程”重点作品创作生产拟扶持及奖励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2日,时间5天。
在此期间,凡对公示作品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文艺与电影科进行反映。
电 话:0535-6789512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烟台市委宣传部
邮政编码:264003
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
2025年12月17日
2024年度烟台市“文艺精品工程”重点作品创作生产拟扶持及奖励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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