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文中人名、公司名称、游戏及游戏角色名称均为化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文稿:林文静
原标题:《以案释法|“二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