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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度文学创作初级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3-11-27 16:12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部署,为做好文学创作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更好地服务文学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3.外市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提交当地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烟单位或外市国有驻烟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规定执行。

  二、申报政策

  1.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作家协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作字〔2023〕9号)等执行。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查询。

  2.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

  3.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2023年文学创作专业职称申报评审,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要求如下:

  1.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网上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的,原则上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严禁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类材料,涉密材料需通过机要渠道报送,对违反上述要求的,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保密责任。

  各呈报单位请根据申报实际情况及时向“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申请申报路径。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5份(A3纸型,须由“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系统”导出,双面打印,并签字盖章;

  3.系统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要填写获得现职称以来的文学作品、论文著作、获奖和其他相关材料,共可填报15项。向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提供其中不超过5项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和奖励证书的纸质材料。

  4.系统中“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要考核表原件或加盖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申报人员提供区市级及以上作家协会会员证和会费缴纳收据的复印件。

  5.系统中填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时,提供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02年之前毕业的,须提交加盖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取得后学历者,要同时上报参加工作时的学历和中间学历;

  6.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需提交2021-2023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合格证明材料,企业申报人员需提交2022-2023年度公需科目和2023年度专业科目学习合格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5.69:9080/)提取继续教育数据;

  7.通过系统上传现职称证书、聘书,资格证书、聘书丢失的,须上传公布任职资格文件、聘任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职称申报推荐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和主管部门审核呈报的程序。为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呈报前单位要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在《“六公开”监督卡》上签字,公示情况填写《烟台市职称推荐单位公示情况报告表》,在推荐上报。经过公示的材料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重新进行公示,并逐级进行审核上报。

  9.改系列评审的应由单位出具专题报告材料1份,申明改系列理由,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和原《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并呈报反映岗位改变后业务水平的作品等,事业单位的需提交《烟台市改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

  10.《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报告表》1份;

  11.《烟台市职称推荐单位公示情况报告表》1份;

  12.个人总结1份,具体要求参见《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2023》,需本人签字,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3.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随正常晋升评审一同进行,按照《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2023》要求提报材料;

  14.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的同时提交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反面备注单位、姓名)。

  15.各类职称表格统一采用最新的式样,均可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职称评审-业务办理-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有关填写要求请查阅《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2023》。

  16.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要正规、整洁,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17.申报人员要在材料袋封面上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拟晋升职务、晋升方式、系列、学科名称、报送材料数量、单位性质等,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如实填写。

  18.申报材料和数据报送到呈报部门(单位)后,由呈报部门(单位)统一汇总呈报,无主管部门的由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统一呈报。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烟台市文联(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2号7楼712组联部)。

  联系电话:6644409   18663815071

 

  烟台市文学创作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文艺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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