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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文学创作研究室(《胶东文学》编辑部)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作者: 更新时间:2021-08-16 10:43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1年烟台市文学创作研究室(《胶东文学》编辑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该单位是烟台市文联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胶东文学》创刊于1982年,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文坛颇有影响力的纯文学期刊。2000年因故停刊。2021年5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胶东文学》正式复刊,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为CN37-1530/I,月刊,面向全国公开发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岗位为《胶东文学》编辑部中级文学编辑1名,副高级执行主编1名,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中级文学编辑岗位应聘人员须为1975年8月25日(含)以后出生,副高级执行主编应聘人员须为1970年8月25日(含)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热爱文学事业,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烟台市文学创作研究室(《胶东文学》编辑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和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每日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1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0年及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8月24日(含)之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箱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8月27日16:00;

  报名邮箱: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邮箱(ytwlrszy@126.com)

  查询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8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现场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

  (二)具体要求

  1.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系。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根据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将填写好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网上报名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

  2.网上审核

  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招聘单位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反馈不通过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反馈缺少的内容,应聘人员须于8月27日16:00前补充完整。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文学创作研究室(《胶东文学》编辑部)和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8月30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未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其他

  缴费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个别急需工作岗位、特殊人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网站“烟台文艺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网站信息。

  (一)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本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弃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亲笔签名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及毕业证、相应学位证、具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按规定式样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6)(在职人员和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等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的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详见现场资格审核注意事项及需携带的材料(附件4)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限定工作经历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单位任职经历证明。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没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等。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烟台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网上报名,但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除同意函以外其他材料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次日补交)。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缴费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先缴纳笔试(面试)费用。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本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残疾人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缴费后应聘人员要关注“烟台文艺网”公布的招聘计划取消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招聘计划取消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核发准考证

  再次审核缴费考生的材料,通过复核后留下资格审查材料,为考生发放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

  文学编辑中级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合成。

  执行主编副高级岗位不参加笔试,如报考人数较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增加初试环节,初试环节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初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在初试成绩合格线内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网站--“烟台文艺网”公布,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网站--“烟台文艺网”公布。

  (一)中级文学编辑岗位考试安排

  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日期及时间:现场资格审查后在“烟台文艺网”公布并通知参加笔试。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时事政治、出版法律法规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10%、20%和70%。

  2.进入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文艺网”公布。

  3.缴纳面试费用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4.面试

  面试日期及时间:现场资格审查后在“烟台文艺网”公布,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面试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通过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5.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公布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在“烟台文艺网”公布。

  (二)副高级执行主编岗位考试安排

  1.初试。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人(含)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分(含)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0人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0人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缴纳面试费用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3.面试。面试方式为专业答辩。

  面试日期及时间:现场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参加面试

  面试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素养、业务工作能力、联络协调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

  5.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公布

  考试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在“烟台文艺网”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文联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烟台市文联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文艺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烟台市文学创作研究室(《胶东文学》编辑部)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文学创作研究室(《胶东文学》编辑部)或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烟台市文学创作研究室(《胶东文学》编辑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防疫要求。根据关于防疫期间考试工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及共同居住人近14天内有南京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主动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烟台市文联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的条件。

  (2)考生应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7)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8)。现场资格审查前14天内如考生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应及时主动向烟台市文学创作研究室(《胶东文学》编辑部)、烟台市文联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烟台市文联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的条件。

  (3)所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时应主动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动态健康码,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查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4)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国家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点实行封闭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参加。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等各附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文艺网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文联或烟台市文学创作研究室(《胶东文学》编辑部),咨询电话:

  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0535-6247883

  烟台市文学创作研究室:0535-6094748

  监督电话:0535-6691977

  烟台文艺网:http://www.ytwenlian.com

  本简章由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1: 2021年烟台市文学创作研究室(《胶东文学》编辑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网上报名材料要求

  附件4:现场资格审核注意事项及需携带的材料

  附件5:诚信承诺书

  附件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附件7: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

  附件8: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文艺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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