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烟台文艺网!
您当前的位置 :烟台文艺网 > 新闻动态 > 文艺新闻 正文

关于报送2020年度文学创作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21-03-11 16:57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文联,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2020年度文学初级创作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通过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各区市也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渠道。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5份。个人诚信承诺书1份,由申报人员签字。

2.提供任职以来在省级以上报刊或出版发表或出版过8-10万字的文学作品。

3.通过系统上传《“六公开”监督卡》,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三、审核要求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实行个人申报、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报送的申报推荐办法。

  (一)所在单位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和相关信息尤其是发表文章专著、获得奖励奖项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逐一进行审查,做好申报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二)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齐全、与原件是否一致,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由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推荐审核意见

  未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申报推荐以及相关审核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和纪律,确保申报推荐质量和工作规范有序。

  (二)加强监督检查。在申报推荐工作中,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动,实施全程监督;要探索建立多层次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申报人员、单位群众、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各部门(单位)对人民来信等渠道反映的问题,要进行细查、深查、彻查,做到认真负责、调查全面、处理及时,提出经得起检验的明确意见。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了问题,要依法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违反相关程序和规定,或随意降低评价标准,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单位,将视情况通知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对申报推荐职称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人员,各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五、报送材料时间

  各呈报单位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同时,纸质评审材料送市文联组联部。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2号712室

  联系人:曲永静

  联系电话:0535-6644409

 

附件: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2.个人诚信承诺书

3.六公开监督卡

 

 

 

 

 

 

烟台市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

责任编辑:文艺网编辑部
友情链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