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被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颁牌仪式昨天上午在安徽铜陵举行。烟台经过两年多的创建,顺利通过制度设计课题研究评审、群众满意度测评、过程管理考核、实地验收、集中评审等五个阶段验收后,正式被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这是我市继被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城市之后获得的又一个国家级文化荣誉。
回顾两年多来,烟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举全市之力,全面落实示范区创建规划,从供给侧视角重新审视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主体、供给结构、供需对接等深层次问题,从供给侧改革入手,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走出了一条“靠政府主导强化保障,靠设施建设夯实基础,靠改革创新增添活力,靠优质服务惠及群众”的发展新路。
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在山东省委举办的“全省科学发展观群众满意度测评”中,烟台市民对“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满意度”连续六年位居全市各行业前三位。2014年12月,烟台市及辖属6个县市被文化部表彰为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在2015年10月的第二届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县评选中,烟台市及9个县市入选,数量列全省第一。
“十一五”以来,烟台市投入90多亿元,进一步优化了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能力。创建期内,全市共有14个文化馆或图书馆通过新建或改建,达到国家标准,极大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活动需求。
此外,烟台在创建期内,以公共文化发展共建共享为指导理念,整合各部门资源,共同推出公共文化服务“六进”工程,将文化之光撒向全市。(记者刘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