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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浩杯’首届烟台市老年 征文大赛

作者:烟台文艺网 更新时间:2016-04-21 14:08

  银韵烟台——“百浩杯”首届烟台市老年

  征文大赛实施方案

  为确保“银韵烟台——‘百浩杯’首届烟台市老年征文大赛”能够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以“回望革命征程•传承红色文化”为主题的老年征文大赛,唤起老年人对革命历史的追忆,抒发老年人对革命先辈的缅怀之情,激发广大老年人爱党、爱国的热情,为烟台的老龄事业发挥余热。

  二、活动主题

  以“回望革命征程•传承红色文化”为主题,反映党的光荣历史,讴歌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抒写革命战争年代艰苦卓绝、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发掘烟台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内涵,倡树中华民族“好家风好家训”的优良传统,抒发老年人对红色文化的深厚感情以及对幸福人生的感悟,真切表达老年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真挚情怀。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烟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烟台市老年学学会

  烟台市作家协会

  协办单位:烟台盐业公司

  四、参赛对象

  全市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五、征文要求

  1.征文体裁包括散文(含杂文、随笔、回忆录、家风家训等)、诗歌。题目自拟。文章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诗歌控制在50行以内。

  2.作品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内容积极向上,语言生动流畅,确保作品的真实性和主题的鲜明性。

  3.每人仅限报送一篇作品。作品纸质版要求字迹清晰、规整,标注作者姓名、年龄、联系方式;作品电子版要求按照规定格式排版,主标题用小标宋简二号字体,副标题用楷体三号字体,姓名用仿宋三号字体,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体,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字体,其他用仿宋三号字体。

  六、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4月20日):市老龄办、市文联通过媒体、网站、报纸、微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宣传,各县市区老龄办、文联要采取一定的形式积极宣传发动,扩大老年人的知晓度。

  2.征集阶段(4月20日—7月15日):参赛老年人将纸质作品按时报送当地作协,电子版分别发送到老龄办和文联(作协)邮箱;市直部门、省属驻烟单位离退休老干部,可将参赛纸质作品由单位直接报送到市作协,电子版报送活动邮箱。

  3.筛选阶段(7月15日—8月15日):各县市区老龄办、文联加强协调配合,聘请当地作家协会专家担任评委,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筛选,择选5—8篇优秀作品,电子版报送活动邮箱,纸质版报市作协。

  4.评选阶段(8月15日—9月15日):由市作家协会有关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最终评审,先评出入选作品,再从入选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将在老龄办网站刊登,并编印《银韵烟台——首届老年征文大赛获奖作品集》。

  5.表彰阶段(10月):敬老月期间,对获奖的个人和积极组织活动的单位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和《银韵烟台——首届老年征文大赛获奖作品集》。

  七、评选表彰事项

  烟台市老年征文大赛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5件、优秀奖20件,为积极组织活动的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5个、组织奖5个。

  八、其他

  本次征文大赛由市老龄办、市文联(作协)负责大赛相关工作。

  市老龄办联系人:刘丽、吴海宁

  电话:6715001

  市文联(作协)联系人:李文博

  电话:15253585888

  活动邮箱:ytlnzw@163.com

责任编辑:文艺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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