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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民杯”第五届烟台市老年摄影大赛

作者:烟台文艺网 更新时间:2016-04-21 14:08

  银韵烟台——“联民杯”第五届烟台市老年摄影大赛实施方案

  为确保“银韵烟台——‘联民杯’第五届烟台市老年摄影大赛”能够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和内容

  本届大赛以“银韵烟台•炫丽仙境”为平台,以“走进魅力港城,品味秀美烟台”为主题,以烟台市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百姓生活、城市建设为内容,生动展现我市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迷人风采,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参赛作品分为自然风光、人文风采两个大类,提倡、鼓励有创意的摄影佳作。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烟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烟台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烟台联民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2016年4月7日-2016年7月20日)。2016年4月7日开始,通过新闻广播、报纸、市老龄办网站等媒体,发布老年摄影大赛相关信息,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作品报送(2016年7月21日-2016年8月20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各摄影家协会可分别发动组织分赛区比赛,并统一报送优秀作品到市摄影家协会。

  参赛作品报送方式:一是报送电子版照片(大小不小于2MB,jpg格式)以及《银韵烟台——“联民杯”第五届烟台市老年摄影大赛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到大赛邮箱ytlnsy@163.com。二是报送10寸纸质照片以及《银韵烟台——“联民杯”第五届烟台市老年摄影大赛报名表》,所有纸质照片请于2016年7月20日前直送或邮寄至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61号烟台市文化馆林裕超收,邮编:264000。

  所有报送照片黑白、彩色皆可。

  (三)作品评选(2016年8月21日-2016年9月21日)。作品评选分为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由大赛组委会邀请摄影界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对摄影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作品。

  (四)作品展示(2016年10月1日-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0月将举行老年摄影大赛颁奖仪式及摄影作品巡回展,届时获奖的作品将到有关县市区进行巡回展览。获三等奖以上奖项的摄影作品可作为加入烟台市摄影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四、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大赛每个大类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所有参赛作品按照20%比例确定入围作品,按照5%、10%、20%的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其余入围作品均为优秀奖,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二)组织奖:为组织分赛区比赛,推荐作品多、质量好的单位设立。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自2015年1月至本届大赛截稿日期拍摄的符合大赛主题的作品。每位参赛者限报3幅作品,组照不超过6张,不接收往年参赛作品。全市范围内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参加比赛,所有报送作品背面均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作者简介(简要介绍摄影的相关情况)、作品标题及说明文字(必须写明作品的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报送摄影作品电子版文件名须按顺序改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年龄、住址、拍摄时间地点。《银韵烟台——“联民杯”第五届烟台市老年摄影大赛报名表》中的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缺少纸质照片或电子版、照片背面未写明信息的作品不能参加评奖。

  (二)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仅可作简单的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凡发现或被举报代拍、挪用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取消作者的参赛资格。

  (三)作品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著作权、名誉权等合法权利,参赛作品若涉及肖像权、版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无需装裱,不退稿,如有需要,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五)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爱心捐赠等处置的权利。

  (六)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所有。

  (七)参赛报名表可从市老龄办网站、市摄影家协会网站下载。

  市老龄办联系人:吴海宁

  电话:6715001 18615935716

  市文联(摄协)联系人:林裕超

  电话:13280912599

  大赛电子邮箱:ytlnsy@163.com

责任编辑:文艺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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