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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将举办“毓璜顶庙会民俗文化”摄影展览

作者:烟台文艺网 更新时间:2015-01-09 10:27

  为弘扬胶东文化、展示毓璜顶传统民俗文化的无穷魅力,烟台市毓璜顶文化研究会、烟台市园林管理处毓璜顶公园、烟台市摄影家协会决定在2015年毓璜顶庙会期间共同举办“毓璜顶庙会民俗文化摄影展览”。

  一、征集图片范围与内容:

  1949年建国以来在毓璜顶公园举办庙会活动期间拍摄的摄影作品,包括民俗文化、民间艺术,各类展览、表演活动,祈福活动,饮食娱乐活动等。

  二、作品要求与投稿方式:

  摄影作品单幅、组照皆可,组照不低于3张,最多8张。作品以jpg格式为主,每片不小于2M。底片须扫描成jpg电子文件格式。在文件名处请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手机、拍摄地点。截稿日期:2015年1月26日。投稿邮箱为:yhdmhsy@163.com。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800元/名;

  三等奖6名,奖金300元/名;

  优秀奖20名,奖励价值60元礼品/名;

  入选150幅;

  三等奖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获奖;

  以上均颁发证书。

  五、展览方式:

  入选、获奖作品将于2015年毓璜顶庙会期间在毓璜顶公园内展览。

  六、免票政策:

  1、凡投稿作者需2月11日前到毓璜顶公园办公室领取庙会期间免票入场证件。

  2、持烟台市摄影家协会、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原件,可免票进入公园。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参赛主体不限,个人、机构、团体的专业人员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和组织参赛。

  2、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3、主办方有权将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及非营利性活动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不再支付稿酬。

  4、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5、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定。

  八、联系人、电话

  1、烟台市园林管理处毓璜顶公园

  董俊豪:18660518005

  2、烟台市摄影家协会

  林裕超:13280912599

责任编辑:文艺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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