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四作家获第三届“泰山文艺奖”
作者:烟台文艺网 更新时间:2014-07-29 07:35
烟台四作家获第三届“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
日前,山东省第三届“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评选揭晓。烟台市作家喜获佳绩,王秀梅短篇小说《父亲的桥》、 凌可新短篇小说《星期天的鱼》、陈占敏散文《忧郁的土地》、米吉卡儿童文学《兔子国》等四部(篇)作品榜上有名。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奖委员会于2014年6月22日至7月3日组织开展了山东省第三届“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评选工作。经过认真严肃、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的评选,共评出39部(篇)获奖作品。烟台市有四部(篇)作品获奖,获奖数量占全省十分之一。
按照《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由省委宣传部、省作家协会、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表彰,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奖委员会代表山东省委、省政府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纪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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